· 关于开展驻马店市第十一届青年科技奖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各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具体实践,为我市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规定,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驻马店市第十一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型成果和作出重要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在驻马店市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女性科技工作者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单位
(一)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共同负责本县区的推荐工作;
(二)各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学科领域的推荐工作;
(三)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推荐工作;
(四)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三、授奖人数和推荐名额
本届青年科技奖拟授奖人数40名左右。各推荐单位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四、评审学科设置
本届青年科技奖专家评审委员会拟设基础科学、工程技术、农林科学、医药科学、交叉科学等5个学科评审组。
五、奖励规格及办法
青年科技奖属政府奖励,享受同级政府奖励待遇。由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对获奖人员颁发奖励证书,并将获奖情况通知获奖者所在工作单位,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报告一式2份,由各推荐单位报送,内容包括推荐程序、评审情况、推荐的人员名单等;
2.《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3份;
3.《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见附件3)一式10份;
4.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5. 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份,1500字左右,内容应具体,并加盖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章;
6. 有关附件材料两套,按顺序整理成册(请提供复印件,所有材料不再退回)。附件材料包括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项目、专利、奖励等。科技项目必须经过正式鉴定或结题验收;专利必须经过正式登记;学术著作和论文必须经过正式公开发表。各项科技成果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要分别出具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印章。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材料要求
1.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2.推荐材料中如涉及保密资料,请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六、推荐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原则,按照《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的要求,严格掌握标准,严肃评审程序,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把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
2.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3.被推荐人在《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中所列出的论文、著作、科技成果、专利、基金、获奖励情况等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如论文被SCI、EI、ISTP收录的,请予以注明并提供检索证明。提交的证明材料是被推荐人认为有代表性的科技成果(含项目、专利、著作、论文等),但每人总共不超过10项;
4.有关推荐表格可登陆www.****,在通知公告栏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表格均不得加页,盖章处应加盖红章。相关材料请务于
联系电话:0396--2601665
联 系 人:韦 准
地 址:驻马店市纬一路广安大厦1410房间
附件:1. 驻马店市第十一届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名单
2. 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3. 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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