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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2015年01月12日 15:35:41 来源:教务处 访问量:5603 作者:教务处

为规范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保证课堂教学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此规范,望各位教师严格执行。

一、教师进教室上课着装要得体,做到干净、整洁、庄重、典雅、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

二、上课前5分钟,教师应进教室准备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三、教师上课语言表达要标准,提倡使用普通话。

四、教师上课期间(含自习辅导)不准抽烟和接打手机,手机应妥善放置或设置,不准随意离开教室。

五、教师应及时果断处理学生迟到、早退、打瞌睡、玩手机、说话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不得采取视而不见或听之任之的态度。

六、教师在处理课堂教学问题时,应对学生采取平等、尊重、鼓励、支持等正确的方式,不得使用体罚、冷嘲热讽或其它侮辱性语言。

七、教室上课要保证必要的授课内容和时间,不得连续性长时间闲置课堂。

八、教师上课或辅导时应主动走到学生中间,以便能够及时发现、解答和处理学生中存在的问题。

九、教师应注重教学创新,积极采用先进的教学方式、方法及教学工具,不能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十、教师应布置必要的作业、练习。原则上每次讲新课之后一定要布置课堂作业,并认真批改,发现问题及时评讲。各学科作业量的标准:语文两周至少1篇大作文和小作文。数学每周不少于3次。物理、化学每周不少于2次。其它各学科不少于1次。

十一、教师应经常以各种方式主动的征询学生的意见,了解学生的问题,以谦虚、诚恳的态度对待学生,不得采取打击、报复或不耐烦的态度。

十二、教师应及时与学校、年级,尤其是与班主任的沟通,及时反映教学、学管及教学服务中的问题,不提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十三、教师在课堂上要慎言笃行,不能在课堂上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教务处

                                                          201491

 

对教师课堂教学和学校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编辑: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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