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驻教体纪监字〔2018〕 5 号
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关于举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市管院校、局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准确把握宪法、监察法的重要内容、精神要义,大力倡导全市教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新风尚,推进宪法、监察法进校园的深入开展,现决定举办全市教育体育系统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内容。
二、参赛对象
在各市管院校、市直各学校党员干部及教职员工普遍开展学习的基础上,每个学校组织一支参赛队参加初赛。每队三人,由1名校级干部、1名中层干部和1名普通教师组成,并依次为本队1-3号选手。请各单位在5月31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见附件1)
三、竞赛时间、地点
本次竞赛时间为2018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赛前通知为准)。
(一)初赛:初赛采取笔试答卷的形式进行。按各队三名选手卷面总分,取前十名学校参加决赛。初赛中,如遇团体总分相同,则比较1号选手(校级干部)个人得分;若1号选手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比较2号、3号选手个人得分。
(二)决赛:初赛排名前十名的单位进入决赛。各队在三名选手中选派一名选手进行5—8分钟以内的演讲。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为主题,结合学习“两法”的体会或感想,各学校近年来依法治校、廉洁从教、师德师风建设以及个人身边所发生的生动事例进行脱稿演讲。演讲选手名单和演讲稿电子版请于6月10日前报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见附件2)
四、演讲要求
1、演讲题目自拟,紧扣“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为主题,结合“两法”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内容积极向上,突出亮点,主题鲜明;语言表达生动、准确、流畅、自然;事迹感人,故事性强;要求脱稿演讲。
2、普通话标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参赛选手演讲顺序抽签决定,演讲限时8分钟,不少于5分钟。
4、参赛选手应具有较高的文明素质,着装整洁,仪表大方,自觉遵守比赛规则。
5、演讲比赛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单位优秀组织奖若干,进入决赛参加演讲的选手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的选手和单位进行奖励并颁发证书(奖牌)。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校认真准备,做好知识竞赛的前期准备工作,筛选出高素质的参赛选手,确保参赛效果。优秀选手将代表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参加市纪委监察委知识竞赛。
(二)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及电子版发送至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信箱。
联 系 人:仝金莹
联系电话:0396—2996686
电子邮箱:zjjj1****@sina.com
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2018“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知识竞赛(初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手机:
选手编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联系方式 |
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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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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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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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知识竞赛(决赛)演讲选手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手机:
选手姓名 | 性别 | 演讲题目 | 联系方式 | 备注 (是否P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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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评 分 标 准
(总分100分)
一、演讲内容: 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结构精巧,立意新颖,有真情实感。(40分)
二、语言表达:语调自然优美,表达流畅,语言生动,语速适中,能正确把握演讲节奏,富有感染力,能够脱稿。(30分)
三、表情仪态:感情充沛,精神饱满;着装得体,仪态端庄;肢体语言得体,自然大方。(20分)
四、整体效果:时间控制适当,结构紧凑完整,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引发听众共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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