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驻马店市三高文明教师评选标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创建文明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6、文明教师候选人必须从2016-2017学年度上学期优秀教师中推选。
附件二
驻马店市三高文明教师分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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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段 |
分配名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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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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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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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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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音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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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驻马店市三高文明教师申报表
(2016—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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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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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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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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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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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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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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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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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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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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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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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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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段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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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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