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教体纪监字〔2018〕2号
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关于加强表彰奖励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评优表彰奖励工作,强化评优表彰奖励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根据《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驻纪办〔2018〕12号)和《关于落实中小学校评优表彰奖励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试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见》(驻教体纪〔2017〕18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建立系统内违规违纪处分人员数据库(数据包括所有单位对本系统人员的党纪、政务处分),数据库要及时更新,每月5日前向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报送上月违规违纪人员处分情况,电子版发至邮箱zjjj1****@sina.com。
2.各单位对本系统内评优表彰奖励、推荐给上一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审核,拟被表彰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表彰人员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评优表彰奖励。
3.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对在评优表彰奖励工作中把关不严,失职渎职,造成记过以上受处分人员受到评优表彰奖励或被推荐评优表彰奖励的,除取消被处分人员评优表彰奖励资格和被推荐人员的参评资格外,还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4.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有关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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